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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人寿70%股权拟作价39.7亿元出让

冷翠华证券日报网

   6月28日,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70%股权正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根据挂牌信息,该起股权转让价格为39.7亿元,信息披露期满日为7月26日。

   长生人寿成立于2003年9月,目前持股比例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9%、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下称“日本生命保险”)持股30%。其中,长城国富置业为长城资产的全资子公司,此次转让的70%股权正是长城系公司持有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生命保险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挂牌公告期内,其可以通过场内行权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在挂牌公告期满时日本生命保险并未行权,转让方将在确定受让价格后,向日本生命保险发送书面通知,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见。

   同时,长生人寿此次股权转让还有一项特别风险提示,由于该公司是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日本生命保险要求本次产权交易的最终受让方遵守、承继长生人寿现行《公司章程》的重要事项。现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章程变更是董事会全会一致事项,由于日本生命保险派遣了2名董事,因此实际上对章程变更具有否决权。因此,日本生命保险请求意向受让方充分理解,根据上述权利,本次产权交易最终受让方,还需就《公司章程》变更及新的合资合同与日本生命保险协商达成一致,日本生命保险要求在《公司章程》变更以及新的合资合同中不减损其在现行《公司章程》中享有的权利。

   分析人士认为,这项风险提示意味着长生人寿股权的意向接盘方不仅要有资本和保险经营的力量,还要和日本生命保险在公司经营等诸多方面达成共识,此次股权转让才能最终顺利落地。日本生命保险还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自身或其控股股东“具有保险公司主要股东经验或是保险公司”。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长生人寿此次转让的股权高达70%,因此吸引了众多意向投资者,包括地方国企、互联网公司、地方金控平台等。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1/3,因此,长生人寿此次至少将引进3家新股东。最终,长生人寿股权将花落谁家,备受业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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