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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费突破600亿元 东部十省更重“精耕” |
| 中国保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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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春生 |
发布时间:2008-03-12 10:44 |
来源:中国保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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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东部十省的总保费收入达到3030.38亿元。2006年、2005年,这一数据分别是2470.62亿元、2147.31亿元,同比增幅22.66%,低于全国平均25%的增幅。东部十省保费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43.07%,2006年、2005年这一数据分别是43.79%、43.58%。
总体来看,虽然东部地区的发展放缓、占比小幅下降,但其“精耕细作”特色也渐趋突出:从单纯注重规模增长转变到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业务发展的协调性提高;从主要着眼于现有业务领域、开展存量竞争,转变到主动培育新的增长点、注重增量竞争上来。
在东部十省的排名中,有两个变化:广东替代江苏成为第一,也是全国的第一;黑龙江由原先的第六位调整至第七位,福建省的排名由第七位调整至第六位。广东、山东、河北、吉林、海南5省的保费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
广东省用一年时间直接跨越了保费500亿元的平台,由2006年的473.19亿元直接达到2007年的625.6亿元,保费收入增长速度为33.29%,创12年来新高,也是连续4年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唯一省份。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85亿元,继续处于全国第一的领先地位。在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广东保险业的协调发展日益增强,产寿险协调发展。2007年,产寿险增速均超过30%,改变了多年来产险增速低于寿险的局面;区域协调发展,非珠三角地区发展明显提速。创新的步伐也在加快,广东在全国率先推出无责赔付财产损失代垫付制度;率先进行外币寿险保单、保险条款通俗化等创新试点;率先探索网络电话销售、社区连锁营销服务部、保险中介机构集团化等创新。
2007年,江苏省全年新增省级保险公司17家,创历史新高。江苏保险业的发展更趋协调,产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达到27%,全省两乡(乡镇和乡村)业务占总保费的比重较上一年上升了8个百分点,农村保险市场逐步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业务结构明显优化。人身险续期保费达到179.1亿元,占人身险业务的42.7%;历史形成的、超过40亿元的个险趸缴业务基本调整消化完毕,个险新单期缴比例达到90%,比全国其他主要省份高出10个百分点;银代趸缴业务中,十年期及以上的业务占60%以上;投连险业务占人身险业务的比重为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3个百分点。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一些主要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显著增强,中介行业首次实现整体盈利,利润556万元。
浙江的总保费收入在全国排名第六位,但其财产险保费收入仅次于广东、江苏,名列全国第三,同比增长30.2%。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呈现协调发展的局面,新单期缴保费同比增长41%,险种创新速度加快。各家公司共报备新险种620个,涉及企财险、责任险等15个类别;农险保费收入增长了15倍,大户参保率达到74%。去年7月,信泰人寿顺利开业,浙江诞生了首家保险总公司。浙江还建成了全国首个覆盖城乡的机动车辆信息平台,为实施交强险费率浮动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东部十省中,河北省保费增幅31.13%,仅次于广东省的增幅。经济效益总体良好,人保财产险、太保财产险、平安财产险、永安财产险等公司继续实现盈利,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首次实现整体盈利。农业保险扭转了近年来的徘徊局面,实现了大幅增长,保费收入1.04亿元,同比增长24倍。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为18.4万农民承担了21亿元的保险保障,全年保费收入2.24亿元,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在全国率先完成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上线试点工作,得到保监会的充分肯定。
2007年,在新一轮换届选举中,辽宁省保险系统共有107人当选省、市、县(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历年最多,保险业参政议政意识逐步增强,这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2007年,辽宁保费收入居全国第十位,在东北三省中位居第一,增幅高于全省GDP增速近5个百分点,保险密度726元,比上年增加109元。辽宁省政府在去年正式启动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省内各专业养老公司累计管理企业年金到账基金规模达5.41亿元,全省已有4个城市开展医疗救助保险试点,在责任险的多个领域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2006年,福建在全省推行农房统保。2007年,森林火灾保险、水稻保险、渔工责任保险、渔船保险等农业保险试点顺利推开,共实现保费收入6500万元,同比增长41%。保险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保险密度611元,同比增长25%;人均保险消费支出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上升至3.9%。福建保险业已连续7年为城镇职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覆盖人群已达203万人次,覆盖面近80%,实现保费1.3亿元。保险业参与“新农合”,为415万农民提供了风险保障。在武夷山市试点烟农养老保险,为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的个性化服务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2007年,黑龙江省是全国唯一一个保险业务规模小幅下降的省份,但其业务发展质量在提高,财产险与人身险业务比例有所改善,财产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由2006年的18.2%提高到22%;寿险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单期缴业务同比增长34.13%,占新单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的25.92%,占比提高6.26个百分点;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71.4%。大力开办农村人身保险业务,创新了农村保险产品,“村医+村民”农村寿险营销模式取得一定成效。
2007年,吉林省保险业承担风险总额为25430.8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363.16亿元,增长94.61%;人身保障度为6.50万元/人,比前年同期的2.88万元增加3.62万元,增长125.69%。吉林全省有27个县(市)参加了农业保险试点,共投保玉米、水稻和大豆197万公顷,占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7%,总保障水平达到61亿元,总保费5.92亿元,全省共有183万农户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占农村总户数的48%。在全国6个试点省份中,组织力量、补贴资金和参保比例较高,位居前列。
2007年7月,海南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截至年底,农险试点保费收入1211.09万元,提供了7.57亿元的风险保障。在文昌市开展创建“保险示范镇”、“保险先进村”工作,从去年6月到年底,文昌市东路镇38个自然村共实现保费收入40.8万元,保险村的人均保险覆盖率达到65%以上。2007年,海南省县域保费收入4.69亿元,同比增长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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