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该草案,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当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保险行业形象、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保监会也将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按照草案规定,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主动公开本单位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地址及联系方式、领导成员情况、办事程序、信访电话、举报电话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与此同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还有义务公布保险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部署、保险业经营情况统计数据、保险市场分析、信访投诉情况和行业表彰等情况。此外,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还将公布其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国家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和条约,相关行政许可和处罚情况、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及备案的保险条款及费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均在公开披露之列。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出台该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保险监管政府信息,提高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该草案的意见反馈时间截至2008年3月29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办法初步定于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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