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好车主续保可获两成优惠 |
|
|
|
| 作者:陈劲 |
发布时间:2008-07-05 01:45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
|
|
交强险实施两周年
7月1日,交强险实施两周年。按照交强险奖优惩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如果上两个年度都没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车辆续保时基础费率最高可下浮20%。但如果车辆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则费率将上浮30%。
奖罚看分明
平安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自2006年7月开始实施,推行至今已有两年时间。根据2007年6月份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上一个年度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事故的,下浮比例为30%。但由于交强险至今正式实施两年,因此,续保的交强险能享受到的优惠最多为20%。今年2月,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1050元/年调低为950元/年。这样,两年未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车辆能节约950元的20%即190元,只需缴纳760元保费。
与此同时,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车辆,则将面临较高的交强险费率。据介绍,其浮动标准与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该车的交强险费率上浮10%;如果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费率上浮30%。
“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曾有过交通事故的车辆都需要提高交强险费率。”钱袋网相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费率上浮针对的是有责赔付,而且车辆享有一次有责赔付的豁免权利,如果车辆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费将不会浮动。
细节需谨记
业内人士还提醒投保人,除了交强险奖优惩劣的费率浮动机制,还需要谨记交强险的一些细节。
华泰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交强险是我国强制购买的保险,所以车主必须在思想上给予充分的重视。近期,各大城市的交警部门都加强了对交强险的检查力度,万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未购买交强险,将会给其处于交强险年保险费2倍的罚金,还需强制购买。
另外,2008年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调整之后,赔偿金额已经大幅度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车主的保障,但却还远不能说是比较全面的保障。目前,交强险赔偿限额为,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而目前我国各大一线城市如果发生死亡事故,赔偿金额普遍都在30万以上,有些城市甚至达50万以上。因此,必须通过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来加以补充,其保险金额也要在30万以上为宜。
监管部门人士则提醒投保人注意监督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质量。据悉,部分地区已由监管部门牵头制定交强险理赔承诺。该承诺表示,理赔人员在接到报案电话后20分钟内,与报案人取得联系;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如无交通受阻等特殊情况,市区内出险,理赔人员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县郊内出险,理赔人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偏远地区,理赔人员在5小时内赶到现场;保险公司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在收齐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告知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给客户。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