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保险天地 > 行业动态
12险企偿付能力不足 比年初增加2家
作者:黄晶华 发布时间:2008-07-16 09:22 来源:国际金融报
  中国保监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7月15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

  除了受股票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外,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同时,部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他指出,前段时间偿付能力比较充足,是得益于在资本市场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但是2008年以来,资本市场的骤然变化又使得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出现了下降。这说明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还是比较脆弱,在产品结构、销售能力和内部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次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着力防范化解的首要风险就是“偿付能力不足”。据吴定富介绍,监管部门将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150%的保险公司,要求加强偿付能力状况变化趋势的预测,必要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

  对于快速发展中出现偿付能力阶段性不足的公司,要督促公司通过限制业务规模、加强分保、优化业务结构等措施改善偿付能力,以及通过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筹集资本金,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

   对于改善偿付能力不积极、措施不力,造成偿付能力长期不足的公司,采取限制业务、限制分支机构批设、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高管薪酬、限制资金运用渠道、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等方式,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

  对于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甚至影响正常运转的公司,要加大监控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分支机构现金流的监控,以及费率执行情况和数据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对个别现金流困难的公司,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另据记者了解,在此次会议之前,7月10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已由保监会正式公布,并将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缓解偿付能力不足 保监会力促险企上市 (07-16 09:20)
  ·风险隐患不断增加 保监会将设稽查局 (07-16 09:12)
  ·偿付能力不足 12家公司被保监会“亮黄牌” (07-16 09:01)
  ·保监会:险企投资太冲动 (07-16 09:13)
  ·直投股市开闸在望 中小险企反应不一 (07-16 08:58)
  作者相关:
  ·保障奥运交通 北京少收2亿元交强险 (07-10 08:55)
  ·阳光财险与渤海银行签合作协议 (06-19 09:03)
  ·渤海保险拟建寿险和资产管理公司 (06-12 09:27)
  ·农业保险开辟银保合作新渠道 (06-03 09:02)
  ·地震理赔设障碍 部分财险公司遭质疑 (05-22 09:13)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频道精选
[期货] 高油价和投机是替罪羊 油金双雄再逞强
[保险]

保险资金沽出48亿 平安最大地震赔款

[外汇] 打破人民币升值预期 澳元高位回落
[基金] 合资基金公司高管频变动 公司狂推定投
[房产] 09年合法宅地全“领证” 二手楼市下挫
[评论] 小额贷款vs地下钱庄 稳定楼市真实含义
[银行] 银行利润有望稳健增长 招行纽约获牌照
[生活] 奥运场馆观赛规则发布 出门带有效证件
[港股] 石化查获假油站千余座 电信联通将签约
[国资] 兰州开拍国有土地 国资管理收益办法
[产权] 中国烟草挺进煤化工 美菱股权挂牌
[机构] 西部证券盈利4亿 招商签海航集团年金
  24小时新闻排行
网站建设的数据依据,市场推广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