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强险运行一年争议不断 |
|
|
|
| 作者: |
发布时间:2008-01-03 11:11 |
来源:金融时报 |
|
|
|
备受关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12月14日下午在京举行,这是我国金融业第一个全国性的听证会。听证会以“提保额、降保费”为主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调整方案建议,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调整方案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
此前,11月30日,交强险首份盈亏报告出炉,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交强险首年财务报告汇总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如按国际会计准则核算,则出现一定盈利;6月28日,中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经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正式出台,交强险开始自7月1日起实行费率浮动。
点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一个怀着良好初衷诞生的社会公益险种,却在实践中引起了广泛争议,这些争议在此次听证会上得到了集中反映。
12月14日举行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为什么备受关注?除了因为涉及千家万户,特别是有相当社会话语权的“有车族”之外,还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这是我国金融业第一个全国性听证会。全国性听证会在过去几年开了一些,但金融业的全国性听证会,这是第一个。第二,这是第一个为“降价”举行的听证会。以前的听证会,如果是价格听证会,都是因为准备“提价”而听证,而这次交强险听证会是因为准备“降价”而听证。
交强险听证会举行得怎样?可以分两个方面谈:一方面,各方观点得到比较充分的表达。原定3个小时的听证会,开了5个半小时,22位听证代表(包括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相关协会代表、专家学者代表)逐一发言,保险行业协会代表也作了一定的解释和说明。另一方面,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仍存在明显分歧。比如,关于交强险经营费用的问题。消费者代表普遍认为经营费用太高,但问题是,各家保险公司上报保监会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都是经过审计的报告,难道各家审计机构都与保险公司串谋提供虚假审计报告?这种可能性不大,问题的关键在于各项费用的认定是非常困难的,哪些是专属费用?共同费用中哪些应当分摊给交强险?这在实践中有一定的灵活性,而这不是审计能够一揽子解决的。
听证会之后,交强险何去何从?保额提得够不够、保费降得够不够,无疑都是值得继续讨论的重要问题,但交强险经营模式可能是一个更加关键的问题。中国目前的模式是:政府确定统一费率,然后交由保险公司经营。前一半是“计划”,后一半是“市场”,是一种混合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不盈不亏”很难把握,而且不论实际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容易遭到诟病。所以,这种交强险经营模式亟待改革。
推行交强险制度是一件好事,但任何一项制度都有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我们要看到,中国的交强险是在法律和模式有缺陷的情况下启动的,很多问题不是保险监管部门、甚至不是行政部门可以解决的。因此,需要特别强调行政部门之间、行政部门与相关立法和司法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将交强险这一本质上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制度办好。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