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集成拍卖有限公司将严格依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06年9月7日上午10时正
二、拍卖地点:重庆五洲大酒店四楼会议厅(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
三、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
股票代码 |
数量约 |
占总股本比例 |
整体参考价 |
保证金 |
朝华科技持有四川
长虹的社会法人股 |
四川长虹
(600839) |
6399120股 |
约0.2957% |
1420万元 |
100万元 |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展示(各公司备有资料以供查询)。 五、竞买须知:竞买人的保证金应于2006年9月6日中午12时前,缴纳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新牌坊支行;帐号:111072010141001389);竞买人凭法院保证金收据于9月6日下午16时前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取得本场拍卖会正式资格(如未成交,保证金按法院规定全部退还)。
六、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165 67673276
七、联合拍卖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