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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 2007-06-04 07:27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具备条件的省份要推开以“确权发证”为核心的林业主体改革,
   主体改革已完成的省份要全面推开配套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呼唤产权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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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 铁梦仟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走向全面深化。国家林业局日前表示,中国将针对西北地区“生态脆弱、森林资源稀少、生态公益林比重较高”的特点,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农民愿望的基础上,积极稳步推进西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林业局工作部署,今年将加快推进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在全国所有省份全部启动集体林权制度试点工作。国家林业局要求,具备条件的省份要推开以“确权发证”为核心的林业主体改革,主体改革已经完成的省份要全面推开配套改革。

  据了解,西北5省区及西藏自治区地域辽阔,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一直是全国林业建设的主战场。专家分析称,在公益林比重较高的西北地区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标志着这项有着“第三次土地改革”称号的工作正在走向全面纵深。

  “第三次土改”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自2003年。2003年,国务院颁发了《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这是近20年以来颁发关于林业最重要的一个决定。决定中明确要求,要加快林业制度改革。

  根据《决定》,全国林业改革分为三大块:国有林区林权改革,林场分类经营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决定》颁布后,福建、江西、辽宁、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此后全国各地纷纷试点,改革不断引向深入。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23个省区市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规范流转机制;创新林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其改革范围主要是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尚未明晰的集体商品林、牧场、机动山及县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而这其中,集体商品林是重点。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功的标准就是森林资源增加、生态状况改善、林农得到真正的实惠。要坚持兴林与富民结合、生态与产业结合,在稳步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林木采伐、金融服务、规范流转等相关配套改革。

  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将作为农村的一项重点工作再次推开。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国家林业局将加快推进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国所有省份都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试点工作。

  前不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等六部门曾组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组,用了十几天时间到江西、福建两省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调研结束后一致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份福建、江西的成功经验,应在全国大力宣传推广。

  于是,这个被喻为中国“第三次土改”的林权改革,在全国轰轰烈烈的开始了。

  改革众望所归

  “以往山民财源少,如今林农富路多。往日造林无甜头,今朝植树有奔头。”如今,像这样朗朗上口、反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山增绿、民增收变化的谚语,在我国南方一些集体林区广为流传。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说,长期以来,林业管理模式比较单一,经营机制不活等体制性的障碍,严重制约了我国林业的发展,造成产权不清晰、经营主体不实、林农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林业,为解决好13亿人的生态需求和林产品需求问题,加快林业的发展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种需求,必须实行林权制度的改革。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建立经营主体、明晰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以及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多种经营形式并存。改革以后农民就成了林地的主人。”张建龙说。

  据了解,由于林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林产品的价格不断提高,农民经营林业有利可图。特别是税费改革之后,取消了特产税,农民经营林业的税费负担明显减少,目前林农非常盼望实现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改革由于其一出台就被赋予的特殊使命正被寄予厚望。贾治邦说,各地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解放林业生产力,走出“林地多、产出少、质量差”困境,解决生态脆弱、木材安全和农民增收三大难题的重大举措。

  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发展活力大大增强,社会投资造林持续升温。福建省南平市个人造林比重从1998年的不足25%提高到2006年的65.6%,而全省新造林中非公有制比重则已超过50%。在江西,该省林业总产值则由2004年的307.1亿元提高到2006年的480亿元。

  林业专家表示,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地确立了农民林业的主体地位。通过改革让农民拥有丰富的农产资料和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和农村的集体收入。与此同时,通过改革还可以有效地提高木材等其他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促进林区的发展。

  不过,由于林业的特殊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路仍任重道远。专家们表示,林业既是一项基础产业,又是一项公益事业,具有双重属性;同时,改革涉及到林业、财政、税收、金融等多个部门,并涉及广大林农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和谐稳定,因此改革任务仍很繁重。

  张建龙说,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既要让森林资源不断增长,又要使群众增加收入,但是改革是渐进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将改革推向纵深。

  配套措施须深化

  根据国家林业局工作总体安排,今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在配套改革上寻求突破。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配套改革今年将从3个方面继续深化。其中重点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林业投融资体制、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深化服务体系、林业行政管理体制和公益林补偿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

  该人士介绍说,为了给林农提供更多的小额、快捷、周期相对长的金融产品,国家林业局将与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共同研究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特别是在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产评估等方面出台相关专业标准和规范。

 

  林权交易市场呼之欲出

  □撰稿 铁梦仟                

  在所有配套措施中,当前重中之重是尽快建立健康规范的流转机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中要求,各地要遵循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在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机制。

  张建龙说,老百姓承包林地后最终要见到效益,由于林业周期长,目前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流转是必然趋势,只有流转才能够让资产变为资本。因此,鼓励尽快建立规范,公平、公正、透明的林业产权交易市场。

  林权买卖与其他商品买卖一样,最需要的就是公平,但由于林权买卖等于购买者在投资一项特殊商品,不具有普通商品的短期实用性,因此需要具有专业林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并对林权交易中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过,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逐渐深化,各地林权交易中心建设如火如荼。在全国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江西省,目前已建成35个林权交易中心,并共实施1169宗、面积达69万多亩的林权转让交易,涉及金额达7亿多元。

  在江西省,各地的林权交易中心管理与服务功能日趋完善,普遍设置了显示屏幕,通过网络平台无偿发布各类林权交易、木竹产品价格、科技推广等信息,并引进了森林资产评估机构、拍卖公司、银行、公证处等为林农服务。林权交易中心正在成为一个集林权登记、信息发布、交易实施、中介服务、金融办理、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林业管理与服务平台。

  林业专家们建议,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和深化,有必要在建立全国性的林权交易中心。(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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