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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市场迎来发展机遇
作者:赵彤刚 丁冰 发布时间:2008-01-21 08:46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研究探索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业界人士对此表示,积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满足大量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需求,已是大势所趋。

  为主板市场建“蓄水池”

  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对我国资本市场建设是一个有益而必要的补充,这已成为业界人士的共识。大连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部经理孙会彬把场外交易市场形象地比喻为“蓄水池”。他认为,建立场外交易市场,为还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将有利于这些企业的发展,为它们做大做强、进入主板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孙会彬分析,目前沪深股市共有1550家上市公司,但全国非上市公司数量却达到400万家左右,这些公司都是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有生力量。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将对资源的优化配置、股份流动性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

  浙江产权交易所总经理姚上毅认为,在目前货币政策从紧的形势下,一些中小企业通过银行间接融资的成本越来越高,资金链紧张直接威胁到了企业的生存;而主板市场的高门槛,也限制了它们的直接融资路径。他表示,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宏观背景下,以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创新型产业正成为我国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力量,但目前限制这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瓶颈就是缺乏资金支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对这部分企业而言意义更加重大。”

  “仅仅一个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打造更多区域性、地方性的场外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务平台。”孙会彬说,“借鉴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在政府统一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规范股权交易市场

  “发展场外交易市场也是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治本之道。”姚上毅说。

  长期以来,一些非上市股份公司及其股东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收购后,以各种形式向不特定对象转让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形成了数量巨大的“一级半”黑市。众多的投资咨询或管理公司等中介机构参与其中,非法代理、收购买卖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孙会彬对此表示,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需求无法在现有市场得到满足,只能转向私下黑市交易。但黑市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最终受害的还是非上市公司的权益。

  “证监会开展了一系列的‘打非’行动,有效地遏制了这些违法行为,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了非上市公司对于融资、转让服务的渴求。”姚上毅说。

  “只有积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在透明、合法的市场中满足非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才能在源头上杜绝非法证券活动的发生。”姚上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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