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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机构为何被指帮凶 |
| 板子不应该打又不得不打 产权交易机构为何被指“帮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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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于海涛 岳永明 |
发布时间:2008-03-25 09:13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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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年来非法发行原始股、非法经营售卖证券等非法证券活动中,产权交易所或者股权托管中心等机构为非法发行原始股的公司出具股权登记卡等证明文件,帮助非上市股份公司办理股权变更过户等违法业务,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帮凶”的作用。
产权机构出现上述不规范现象的根本原因何在?今后又该如何规范?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所长王国刚教授。
厘清历史根源
《21世纪》:1998年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明确限时取缔所有的股权交易场所,按理说那个通知现在仍然有效,为什么又冒出那么多的产权托管、交易机构呢?
王国刚:1998年清理之后又出现了第二轮产权机构的建立,起点是从技术产权交易开始,1999年以后提出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在这个背景之下,开始建立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当时北京、上海、深圳都建了。
经历了一段时间,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日子很难过,因为最初的设备等费用是财政出钱,但一个机构要维持运营成本,就要有业务做,当时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的主要业务是技术转让,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才做一个项目,几秒钟就能完成成交,大部分时间没事干。
在此过程中,随着企业并购发生,就出现了国有独资的、国有控股的甚至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股、上市公司的国有股等转让,在转让过程中就出现一个定价问题。如果定价按照市场机制来,很难讲清楚市场经济定价是多少,比如每股3元卖出去,有人认为每股该是4元,这就在定价上要吵架,觉得是4块钱,3块钱卖出去,又给人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于是有人说这种国有资产转让是暗箱状态,这种暗箱状态容易导致腐败。在这个背景下,为了让国有资产转让透明化,这时候2003年开始重新建立产权交易所。
也就是说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先是科委系统批的,后来的产权交易所是属于国资系统批的。后来很多地区都是两家合并,目的也从促进科技产业化转变为规范国有资产转让,防止腐败。
《21世纪》:还有一类叫股权托管中心的机构是在什么背景下纷纷成立的?
王国刚:这个早些时候就有,从1992年做定向募集公司开始,就有了定向募集公司股权托管,那时候既没有产权交易所也没有《公司法》。
《21世纪》:这些机构1998年怎么没有清理掉?
王国刚:它们不是经营性机构,很多是事业型机构或代理业务,过去就挂靠在证券公司之下,所以不在清理范围内。
《21世纪》:这些产权交易、托管机构的法定经营范围是什么?为企业转让股份出具股权托管证明是否合法?
王国刚:前边讲了产权交易所是为了国资转让、防腐败,是“阳光工程”的一部分。但因为其实际经营过程中生意非常清淡,收入有限,而开销很大,没有足够的收入保障,日子过得很艰难,所以他就想方设法去开拓市场。
首先有人提了,有这么多的股份公司有股权,需要有人来保管,所以就考虑纳入股权托管;第二个,股份公司要实行分红,所以又考虑让股份公司把钱划到产权交易所的账上,帮其分红,甚至免费都可以,因为有利息赚。这大概是2004、2005年的事情。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其中很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很少的,不愿意也没必要把股份托管到产权机构去,后来就有地方政府采取行政力量,用下文的方式,在国有企业层面得到了支持,在一些地方托管到产权交易所。
另外,从某种意义上讲,利用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托管的股权证进行的这种非法证券买卖,甚至是诈骗活动,这和产权交易机构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这是买者不清楚、卖者故意造成的。所以这个板子不应该打到产权交易机构上去,这是第一个层面的事情。
第二个层面,这个板子又不得不打上去,因为整个产权交易机构背后是政府信用在支撑,人家以为这是政府信用支持的,因为行政在支持,那么我就可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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