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话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刘轶茙
□撰稿 陈光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重交所)从成立之初起,就把自己作为重庆区域性产权市场体系的核心要素,积极推动重庆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并突出自身在产权业务上的优势,形成了独特的运作模式,被业内专家和舆论界誉为产权交易的新型模式——“重庆模式”。
记者:您认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是由哪些要素构建的呢?
刘轶茙: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核心构成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的治理结构。其中,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指产权交易机构自身的组织制度形式,外部治理结构则表现为政府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模式;二是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中的相关主体关系。这些主体在产权交易市场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中的业务支撑体系。它包括外在的法制环境以及与交易相关的业务体系。
记者:重庆区域性产权市场体系的治理结构有什么特色?
刘轶茙:在内部治理结构方面,重交所将事业和企业属性合为一体,具有独特的体制优势。重交所既是由国有企业出资组建的股份制企业,能够保证按照国有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也是市政府同意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专门从事国有产权交易,有利于对国有产权交易实施有效监管。
在外部治理结构方面,除国资委对重交所的监管之外,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管理委员会还依法履行市政府赋予的研究制订产权交易规则、指导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中的重大问题等职能。
记者:重交所是如何处理重庆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中的相关主体关系的?
刘轶茙: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相关主体包括直接行为主体和间接行为主体,其中产权交易机构是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中的核心主体。重交所在建立之初就致力于建立各方主体和谐参与的区域性市场体系,横向与全国主要产交所、重庆市高交会、旧车及船舶等专业市场和40余个经纪、评估、律师、拍卖会员合作,纵向构建了总所、分所(4个)、支所(26个)三级管理模式,与重庆市各远郊区县政府合作,把分支机构建到了主城区以外的每一个区县,不仅使区县产权交易方便快捷,而且保证了国资进场交易工作在重庆市的覆盖。
记者:重交所在产权交易中是如何坚持原则,突出优势的?
刘轶茙:重交所按各级政府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制定了一整套相关产权交易制度、规则、流程,并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即在产权交易中,严格按国家的有关政策开展交易活动,与证券交易区别开来,在股权交易中不连续交易和不拆细交易,不踩红线。重交所重点突出的一个优势是,结合重庆及西部地区产权市场的特点,把国有产权中社会参与度和知晓度相对较高的物权交易作为重点,盯住量大面广流动性强的物权交易,使房产、设备等物权交易实现价值最大化。
记者:重交所刚被国务院国资委正式确定为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平台。作为中西部惟一一家从事央企国有产权交易的全国性市场,重交所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刘轶茙:展望未来,重庆联交所充满了信心,我们会利用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央企国有产权交易指定机构的资质,充分发挥好各项职能,把国有产权的交易工作搞得更好。下一步的总体运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大产权、大市场”的理念,继续坚持对国有资产、会员单位、股东单位、交易各方、内部员工“五个负责”的服务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创新”的服务理念,遵循“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发展、打造精品”的运作思路,朝着预定的奋斗目标迅速迈进。(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