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产权频道 > 产权知识
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探讨
发布时间: 2007-10-16 12:36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市场最重要的主体,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本文分析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目标与路径,研究了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现形式。

  一、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分析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核心和重点是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国有粮食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依赖合理的路径顺次推进。从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实践看,改革的路径表现为以下三个转变。
  
  (一)从政企分开到完善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
  
  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初期,重点是把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与粮食企业经营职能进行分离。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不参与粮食经营,要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不直接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乡镇粮库)不得承担粮食行政管理职能,都要面向市场,实行独立核算,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二)由“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转变
  
  2004年,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明确要求坚持多渠道经营,加强对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依法保障非国有粮食企业的权益,充分发挥其搞活流通、保证市场供应的积极作用。同时,要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在以下方面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一是其仓储、质量检验能力要在收购中起主导作用;二是要在市场价格上起引导作用;三是要在市场供应上起稳定作用;四是要在维护市场秩序上起带头作用;五是在宏观调控上起载体作用。

  国家政策的调整,促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的转变,从而逐步形成粮食市场流通体系的结构性变革新局面。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其他类型粮食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多元化竞争格局已经形成。从2005年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资格认定结果看,取得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资格的购销企业9690个,其中,国有购销企业9260个,占95%,虽然仍处于绝对多数,但比上年同期减少2696个,减幅22.5%;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1565个,其中,其他所有制性质企业1431个,占91.4%。(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收购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已被打破,在粮食贸易中的市场份额逐年减少。2004年与1999年相比,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收购数量从12807.7万吨减少到9676.6万吨,减少了3131万吨,收购量下降了24.4%。(3)地区间粮食流通更加活跃。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就形成了“北粮南运”的粮食流通格局。近年来,这种格局不仅保持,而且地区间粮食流通更加活跃。据国家粮食局统计,2003年省外购进的粮食数量为9985万吨,销往省外的粮食数量为9970万吨,省际间粮食的流通数量共19955万吨,相当于当年产量的46%。
  
  (三)由消化包袱、减员增效向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转变
  
  (1)粮食库存减少,结构优化。从1996年开始,我国粮食库存量逐年增加,到2000年达到52090万吨。2000年以后,各地加大促销压库力度,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数量开始降低,2004年库存为17760万吨,比2000年降低66%。另外,陈化粮数量的逐步减少可以反应出粮食库存结构趋于优化,库存质量不断提高,有效供给能力不断增强。(2)减员增效进展顺利。截至2003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总数为205.1万人,与1998年底330.6万人相比减少125.5万人,减幅为38.0%。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数127.8万人,与1998年194.8万人相比减少67万人,减幅达34.4%。
  
  二、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特点
  
  近年来,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困难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03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数12799个,占国有粮食企业总数的32.4%,与1998年底相比,企业改制数增长140.7%,企业改制率增长22.4%。
  
  (一)国有粮食附营企业改制面较大
  
  2003年底,国有粮食附营企业数17150个,与1998年底22806个相比减少5656个,减幅为24.8%。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湖北、湖南等省国有粮食附营企业改制数占附营企业数的50%以上。
  
  (二)国有粮食附营企业改制形式较多
  
  粮食加工、饲料、零售等国有粮食附营企业通过采取改组联合、整体转制、分离重组、国有民营、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整体出售等多种形式,优化产权结构,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如湖北省,到2003年底实现民营改制的1173个企业中,整体出售的233个,占19%;转民营的244个,占20%;破产转制的185个,占15%;股份合作的135个,占11%;租赁经营的128个,占10%。
  
  (三)粮食主产区撤并了一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2003年底全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22345个,与1998年底30434个相比减少8089个,减幅26.6%。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等省份,通过兼并、租赁等方式,使2003年底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量与1998年底相比,减少20%以上。
  
  (四)粮食主销区将部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退出了国有粮食企业行列
  
  天津、浙江、福建、广东等省份,在落实银行债权的前提下,通过拍卖、租赁等方式,撤并了一部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03年这些省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量与1998年底相比,减少35%以上。
  
  (五)组建粮食集团的步伐加快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组建企业集团已成为粮食企业迎接挑战的重要方式。如国务院于2006年出资47.55亿元组建了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2000年出资166.8亿元组建负责中央储备粮管理和轮换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国内最大的两家国有粮油流通企业--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谷粮油集团公司进行了合并,组建了国内粮油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流通企业,合并涉及的资产总额高达600亿元以上。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各地也在加快组建各种形式的粮食企业集团。

  通过改革改制,国有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有所提高。如在2004年的早稻收购中,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8个早稻主产省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42.25亿公斤,同比增加41.1%。其中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省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295.5万吨,同比增加56.1%;收购均价每公斤1.46元左右,高于上年同期收购均价0.5元左右。仅此一项,初步测算使上述四省农民直接增收近15亿元。
  
  三、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附营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进展不平衡
  
  购销企业由于承担粮食政策性经营业务,加之由于历史原因长期积累形成的历史包袱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产权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二)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力不足
  
  目前,由于企业的改革成本难以解决,部分地方政府推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不够。如湖北省,企业“老人”分流资金缺口仍然较大,据主管部门反映达6.26亿元(其中,安置下岗职工8830万元;各种工资等欠费5.26亿元;各种保险欠费等1200万元)。同时,企业自身电不迫切。目前,由于改革滞后,对企业法人代表的监督约束机制弱化,道德风险加大,政企不分、蚕蚀国有资产等情况时有发生。
  
  (三)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模糊
  
  如粮食购销市场化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国有产权能否退出、如何退出、企业性质如何定位、是否保留一部分骨干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作为今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载体、继续发挥其为粮食宏观调控的服务作用等。
  
  (四)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一是国有资本出资人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多头管理、无人负责和承担法律、经济责任的问题。二是产业链条脱节。在组织形式上,购销企业与附营企业的加工厂之间相互分割,粮食产业链条脱节,不利于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三是经营理念陈旧,管理粗放,用人机制不活,职工分配制度不合理。四是政企尚未完全分开。
  
  (五)投资主体单一
  
  限制了国有粮食企业活力的增强和效益的提高,加大了政企分开的难度,影响了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和有效发挥作用。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重组的实现形式

  1.建立出资人制度,构造人格化的公有资产的所有者。政府授权所有者代表机构,所有者代表机构下设总公司或控股公司,代表国家具体行使经营权,对授权经营的资产承担责任。这将使国有产权所有者真正到位。

  2.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公司法人制度的核心是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即法律赋予公司法人对自己的法定财产所应享有并行使的一切法定权利,其中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以及财产收益分配权等。国有粮食企业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后,能使企业经营权落到实处,一旦出现经营不善而破产的情况,只以资产为限进行清偿,不再递补。这不仅分散了风险(以前国家承担无限责任),也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

  3.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多元化改革,为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奠定基础。要大胆培育和引入新的投资主体,积极吸收社会资本以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资产重组,鼓励和支持非国有资金与国有粮食企业结合,积极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造,使国有粮食企业内部形成多个相互牵制的利益共同体。与此同时,要注意建立市场化条件下发挥主渠道作用的新型国有粮食企业。这是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与其他一般企业改革的不同之处。

  4.建立对公司经理人员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一是承认经理人员经营才能也是一种生产要素,应获得相应的收入分配,通过设计合理报酬结构等措施,加强对经理人员的激励。二是规范对经营人员的约束机制。包括由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形成的内部约束和由市场形成的外部约束两个方面。

  5.按照区域化、规模化、集团化、市场化的要求加大兼并重组力度。一是农村粮食购销企业要根据区域经济辐射能力、经营管理水平和为农民服务的需要,将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二是城市粮油供应企业要大力发展快餐连锁经营,积极实施“居民厨房”工程,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和流通现代化。三是要充分利用和整合企业现有的粮食仓储、加工、运输设施等资源,发展社会化粮食储运体系和粮食精深加工产业,推进粮食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四是创新企业组织形式,延伸粮食产业化经营的链条。五是支持和鼓励骨干粮食企业利用品牌和资信优势,在一定区域内兼并、收购、重组相关企业,建立企业集团,壮大经济实力。

  6.积极创造良好的产权制度改革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二是妥善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的历史包袱问题。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问题,刘颖)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频道精选
[期货]

大商所棕榈油期货定于29日上市

[保险] 中介有望亮相纳市 代理人纳入股权激励
[外汇] 欧央行仍维持现行政策 欧元兑美元反弹
[基金] 四季度布局封基 南方QDII基金净值增3%
[房产]

银行房贷新政实施细则公布在即

[评论] 应对对外升值对内贬值 警惕全球通胀
[银行] 周小川:不能让百姓的钱“毛了” 
[生活] 买基金别玩千手观音 让5000块变成10亿
[港股] 美欧股大跌 港股冲高回落 A股影响趋强
[国资]

李荣融:中国鼓励国有企业去香港上市

[产权] 拜耳收购白加黑成制药业最大外资收购
[机构]

QFII额度有望年底扩至300亿美元

  24小时新闻排行
网站建设的数据依据,市场推广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