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美国资产管理行业中合伙制企业数量不少,但总体来说规模都比较小,这主要是合伙制的特点决定的,一方面合伙人特别是个人合伙人在创业之初资金实力通常比较有限,要发展到一个比较可观的规模非常困难,而一旦企业决定要吸引投资或是上市融资,则等于放弃了原先合伙制的组织形式,造成合伙制企业要么长期维持较小规模,要么放弃合伙制改制为公司型,通过资本运作进行扩张。比如高盛,以前一直作为合伙制企业存在,后来为了拓展其资产管理等业务而上市,从合伙制变成了上市公司,而类似诺德·安博特公司这样延续8代,管理规模高达1000亿美元的合伙制企业,在美国合伙制基金中也算是一个异类。另一个原因在于,在不少合伙制企业,当合伙人退休时都会面临如何处置其份额的问题,如果主要合伙人退休时没有找到合适的接班人,或是主要合伙人之间出现矛盾,合伙企业也会面临散伙的风险。
除了主要合伙人以外,企业出于激励员工目的引入的普通合伙人,在本身资金实力不够的情况下,其获得相应份额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合伙人以平价而不是市场价格从企业获得股份,退休后再以平价卖回给企业,期间的分红以及其他收益归合伙人所有;另一种方式是企业为合伙人垫付部分认购费用,合伙人除了以后要逐步归还该费用外,还要负担一定的资金成本。
虽然合伙制基金公司做大的很少,但由于其漫长而独特的发展路径,往往在市场上建立起独立、积极、稳健的良好形象,并获得很高的客户忠诚度,如诺德·安博特公司,其基金产品的客户平均持有期限超过15年,其中一只基金的客户平均持有期限是美国基金产品客户平均持有期限的4倍;而很多人也将高盛此次能成功躲过次贷危机归功于其在合伙制时期建立起来的稳健团结协作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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