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产权周刊 > 论坛
谁是国有资产的忠诚“看门人”?
发布时间: 2007-06-01 15:02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一则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让新闻令人震惊: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原本确定“把红岭工业区内鸿寅、五湖公司整体国有产权转让给茂名乙烯产业集团”。但在没有市政府同意文件的情况下,罗湖区投资公司去年却把鸿寅公司的资产转让给了深圳市振江公司。令人惊诧的是,这次国有资产转让,只有茂名乙烯公司交付过6000万转让款,振江公司没有支付过任何转让款。(5月29日《人民日报》)

  早在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中就要求,企业合并、转让、公司制改建等涉及母公司国有资本变动的,中央管理企业报请国务院批准,地方管理企业报请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所以,罗湖区投资公司转让国有资本未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明显违规。

  打着改革的名义把国有资产贱卖、半卖半送、干脆白送的现象并不是个案。最近几年,一些权力持有者和利益集团,将国有企业出售和改制视为攫取、占有国有资产的“最后一顿盛宴”。据国资委的情况通报,2005年在对169家中央级国企清产核资中发现,资产损失达3521.2亿元。

  对一些国资流失案例分析不难发现,不法经营者窃取国家财富的背后,监管部门的疏忽大意、监管不到位、行政不作为,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有的部门通过合法的程序,将市场化操作的招投标,变成了形式主义的走过场,内定中标者或设立种种门槛将其它单位挡在门外,以维护部门或个人利益。甚至有极少数政府官员与企业收购者沆瀣一气,共同侵吞国有资产。

  笔者认为,要杜绝和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关键是从细化制度入手。不仅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分级产权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真正做到出资人到位;而且,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将国企改制为混合所有的股权多元化企业,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及科学的治理结构。与此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的追究制度。现实情况表明,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手段往往过软。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严格防范。而要让国有资产代表忠于职守,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就必须明确“看门人”的权与责。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谁就应当被问责,承担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大众日报)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西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四大漏洞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06-01 14:44)
  ·新疆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 (05-21 09:54)
  ·国有资产也受“私法”保护 (05-21 09:12)
  ·四大问题困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5-18 15:42)
  ·福建省将分类调整国有资产布局 (05-15 11:24)
  ·监管漏洞是国资流失最大漏洞 (05-11 11:57)
  ·国有资产守护神和国有企业成绩单 (05-10 13:41)
  ·李金华:分配不公成为国资流失黑洞 (05-10 11:22)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24小时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