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权交易过程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中,职工安置计划是一个必备前提。在转制企业里,这个条件的内涵是深奥的,非当事者,很难理解其中五味。国企职工,特别是老职工,多是在“以厂为家”和“主人翁”的基本概念指导中过来的,他们居家过日子的物质来源就是自己的“工厂”!除了是生活的物质基础,还有一份当家作主的自豪。虽然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当过这个家,也没拿过什么大主意。但是,理论上这企业是有他一份儿的。知晓到这个环节,才能让我们产权交易业内人士,对职工安置方案,有个切实的认知,不要视其为仅仅是系列文件中的一个,而要切实地想到:这个文件下面,是一群劳动者的尊严! 即使改制方案很好,职工安排也很得当,但作为改制企业的职工,还是要比一般企业职工多承担一种成本,那就是失去了他们曾经拥有的作为国有企业职工当家作主的“自豪感”。虽然全世界的企业与职工都是劳动雇佣关系,但中国的国有企业职工,的确曾经当过企业的“主人翁”。当然了,市场经济来不得半点儿温情,却要明确各方利益。所以,在产权交易的系列文件里,把好“职工安置计划”这一关,也就算是产权市场为职工争得了他们应得的利益了。期望我们每一位业内人士,对此,都能做到问心无愧,别拿别人的尊严当儿戏。(中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