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代理人的极力劝说下,前年我投保了1份分红保险。当时他拿了1份“分红收益单”给我看,那上面明明写着保险资金能够年获利5%以上,可两年来,我的保单收益只有2%多。质问保险公司,他们又不承认5%的承诺,保险合同上也没有这一项。请问我该怎么办?
这是目前保险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些代理人在推销时往往拿着一些看似正规、印有保险公司标志的文件来作产品介绍,其中就包括对分红收益情况的说明,但须知,这些“文件”往往是一些营销团组甚至是代理人个人印刷的,并不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所谓“分红承诺”,往往是根据目前保险公司资金收益情况做出的“最理想的假设”。而现实中,由于公司经营管理、资金运作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环境都存有变数,“分红收益单”上的红利数额未必能够实现。还须注意,投资连结险中的变额万能寿险,要求投保人自己决定保险资金的投资组合,比如是买股票还是买基金等等,因此保户也要承担所有的投资风险,一旦投资失败,不仅投资项上要“蚀本”,如果没能及时为准备金账户(负责保障部分的账户)续缴费用,保单也会失效,丧失保障功能。
对于目前保户投诉比较多的分红产品、投连产品、万能产品,保险监管部门严禁代理人用“分红收益单”来误导客户,同时明确规定:正规的保险合同必须提醒投保人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的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不保证的;提醒投保人了解投资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特别是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中途退保时,还要扣除部分保费用于保险保障和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等等。
如果您在投保过程中遇到代理人用“分红收益单”误导销售,您可直接向当地保监局举报。(柴茂 /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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