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上市公司
     
 
股改激活公司治理 内部人控制并未完全解决
(2006-08-25 08:11:19)
 
  本报记者 侯志红
  
  “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将会使上市公司股权分散化,公司经营也将涉及更多的利益主体,从而加大了董事及高管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将会得到激活。”复旦大学中国现代公司治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连城国际研究顾问集团总裁王中杰在日前举办的“2006年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价值”排名暨治理指数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在连城国际推出的这个排行榜中,民生银行、用友软件和福耀玻璃分列前三位。

  “一股独大并且不流通,董事会只对大股东负责,这使上市公司基本上没有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概念,很多高管和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者转移资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俊海在会上说:“产生这种‘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一个根本性原因在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导致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王中杰认为,近期,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等措施的实行,使我国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更为彻底,董事及董事会在公司运行中将起到更大的作用。他解释说,民生银行之所以能坐上排行榜的头把交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作为民营的股份制银行,其股权相对不集中,董事会的民主机制使其充满了活力,也具有自我调节能力。

  股权分置改革将对控制权发生稀释作用,以及全流通促成控制权市场的形成,使控制权问题将成为大股东开始需要考虑的问题,这实际上将在董事会和经营者中引进竞争机制。分析表明,股改后大股东绝对控股公司比例下降为16.94%,相对控股公司比例变为24.67%,非控股公司比例增至58.39%,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公司已不是大股东所能控制的了。在股票全流通条件下,如果经营不善股价下跌,敌意购并及代理权争夺发生的可能性会增大。

  “股权稀释这将对一股独大的‘内部人控制’形成有力约束,公司治理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刘俊海说。但他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能完全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而且随着全流通的实行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如上市公司股权过于分散,控制权会实质掌握在内部经营者手中,会出现经营者滥用职权、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此外,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外部监管难于发生,股票期权、年薪制等激励机制不健全,对经营人员缺乏约束和激励也会产生制约。

  目前公司治理已成为全球市场经济国家共同关注的最重要话题之一,与会专家认为,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和即将推出管理层股权激励,将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发展和完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使上市公司走向良性发展轨道。
                             (中证网)
 
 
【查看/发表评论】【如无法阅读PDF文件,请下载阅读器
相关文章:
  ·全流通市场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应符合中国实际(07-17 10:30)
·两公司接连“落马” 股改方案被否背后有玄机(08-23 08:21)
·中石化进入第46批股改 股改市值占比跃升至九成(08-21 07:31)
·上证所:G股协议转让与股改锁定不冲突(08-18 08:04)
·股改近收官 借壳花枝俏 实质性重组渐成主流(08-17 11:39)
·股改年内完成 中石化与中铝系股改亟待破题(08-15 14:34)
·股改流通股协议转让有规可循 严禁场外交易转让(08-14 21:15)
·8家公司进入第45批股改 深市本周仅一家(08-14 07:58)
·股改未损中期分配元气(08-11 08:22)
·G股复牌贴权 未股改公司不再受宠(08-08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