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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之四)试点公司如何选择
(2005-04-22 07:50:26)
    记者 董凤斌  北京报道

    近日,随着证监会负责人明确表示解决股权分置试点条件已经具备,市场对于试点公司的猜测不断,与此同时,股权分置试点题材股也受到了游资的充分炒作,股价出现大幅波动。那么,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前题下,试点公司应具备怎样的条件?哪些公司可能成为首批试点?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一些市场人士,他们分别是兴业证券叶信才、西南证券张刚、国盛证券王剑和江苏天鼎秦洪。

    试点推出要坚持原则

    记者:
目前,在市场中广为流传的股权分置问题解决方案主要有非流通股缩股、流通股扩股、配售、权证等,你认为解决方案的推出和试点的选择首先要坚持怎样的原则?

    叶信才:由于股权分置问题关系到各方利益问题,在理论上和技术上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综合各种解决股权分置方案分析,我们认为目前试点的推出基本上要遵循以下两点原则:(1)由点到面的原则。必须在考虑市场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推出试点方案。考虑到目前市场的疲弱态势,试点公司的解决方案就要求在市场中取得流通股东高盈利示范效应。如果以净资产为标准配售,一些高市净率、低市盈率的公司存在机会。(2)法律无障碍的原则。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权,其产权代表是政府。在政府主导的减持模式下,不管采取哪种模式,在法律上都可以认为已经获得了产权人的同意。而社会法人股则不同,试点选择必须征得社会法人股股东的同意。因此就要求试点公司的股权结构尽量简单,在自上而下的改革中尽可能要求非流通股中国有股比例较高。

    秦洪:试点的选择首先要汲取历史的教训。此次股权分置试点股的业绩可能是增长的,至少在未来两至三年的净利润是确定增长的,如果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全流通就存在着成功的可能,这其实也是业内有识之士所称的解决股权分置方案最佳的时间点其实在2003年下半年的原因,因为当时的石化、钢铁、汽车、银行的净利润都是预期增长的,可以卖个好价钱,投资者也会愿意买的。不管怎样,在目前的市场背景下,选择业绩持续增长的个股还是可能的,也是存在的,因此我们预计那些业绩稳定增长的高速公路、电力、景点旅游等个股也是有可能成为试点股的。

    竞争性行业中的绩优公司是首选

    记者:试点的选择要具备怎样的行业特征?在确定行业性质的基础上应该如何选择公司?具备试点题材的个股二级市场走势又会怎样?

    王剑:进行试点的具体方式和选择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从选择的行业来看,按照国有企业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神,国资退出的主要是竞争性的行业,这些行业的放开对国民经济不会有太大冲击,因此港口、机场、高速公路等企业不会成为试点的对象,而纺织、家电、钢铁、摩托车、水泥等竞争性较强的行业试点的可能性较大。这些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不是很高,而且有大量的国家投资,有退出部分投资的需要。

    其次,在具体的上市公司选择上,会选择那些业绩较好的企业,因为股权分置是长期困扰市场的问题,几次解决都不成功,如果拿绩差股试点必然会对市场产生新的负面影响,所以会选择那些在竞争性行业中业绩较好的公司进行试点。

    第三,国资委已经表示一些不能做到行业前三位的企业中的国有股都将退出,所以这些试点公司不会是行业龙头,并且目前业绩虽好,但未来难以有太大的成长性。

    另外,此次试点的企业数量不会太多,特别是在多次试点失败的情况下,减持不能对市场带来太大的影响,最好是平稳进行。

    因此可以看出管理层对试点公司的选择将非常谨慎,而被选中试点的企业一般而言成长性不会很强,股价以平稳为主,出现太大上涨或下跌都是不正常的。

    张刚:管理层表示试点的推出要兼顾各方利益,投资者也需要密切关注有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对于试点预期至多会形成盘面上的炒作机会,个股难有大行情出现。我认为,在试点名单和具体方案还是未知数的情况下,具备成为试点潜质的公司仍会被游资利用进行炒作,这些股票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第一,非垄断性、自由竞争的行业领域。国家对于钢铁、石化、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等垄断性行业仍会保持较高的持股比例,即便减持,数额也较小,难以成为试点。家电、商业、食品饮料等已经处于自由竞争的行业领域,具备试点条件。

    第二,发起设立三年以上的公司。发起设立未满三年的上市公司因为受到《公司法》“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规定的限制而无法成为试点。

    第三,纯A股公司。含B股和H股的公司由于涉及境外投资者,在配售权的实施上还存在一些障碍。如果国有股配售仅针对A股,则又有失公平。

    第四,有以股抵债意向的上市公司。电广传媒、华北制药等上市公司都通过股抵债,得到了被大股东长期占有的资金。

    中小板民营公司可能成为候选

    记者:你认为民营公司是否有成为试点的可能?哪些民营公司成为候选的可能性较大?

    秦洪:由于A股市场存在着一定的政策引导市场的特征,所以在选择股权分置试点方案个股时,不妨从政策的思路来寻找潜在的候选股。我认为首批试点中有可能出现民营公司,而其中中小企业板块的民营公司成为试点的可能性较大。有积极推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民间人士称好几家中小板的民营企业请其做过全流通方案,而且政府高层人士也在不同场合强调中小板要尽快实施全流通,为创业板的推出铺平道路,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中小板的民营公司值得关注。其中业绩优异的鑫富股份、新和成、海特高新等诸多个股值得留意。

    另外,上海本地股,尤其是一些股本结构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个股也有可能成为试点,因为法律规定发行在外的流通股要占到公司总股本的25%(指总股本在4亿股以下),而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占到15%,反观目前的轻工机械、上电股份等个股,不符合这样的法律规定,因此在试点过程中顺便解决不合法律规定的现象也在预期之中,这其实也是上海本地股在近期牛气冲天的原因。(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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