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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证监局就落实“两法”提出具体要求 | ||||||||
| (2005-12-16 08:09:45) | ||||||||
| 本报记者 张钦秋 福州报道 福建证监局昨日举办了辖区上市公司学习、贯彻落实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专题讲座,证监局局长岳仁华就辖区各市场主体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两法”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 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颁布以来,福建证监局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动辖区上市公司治理工作。在昨日的讲座上,岳仁华指出,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两法”,规范自身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辖区各上市公司的质量。 证监会法律部专家还就《证券法》修订原则、架构体系以及《证券法》、《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如发行、上市以及交易制度的完善,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的相关章节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剖析。(中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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