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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松管制 着眼发展
(2005-12-26 10:09:39)
    即将施行的新证券法,在多处突破了原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方面的限制,为未来各项证券交易制度完善留下了极大的空间。从大的架构看,证券交易要解决诺大的市场谁来交易、交易什么和如何交易的问题,亦即解决交易参与者、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问题。新证券法重塑了市场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机制的广阔空间,对推动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的创新具有显著作用,必将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原证券法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这样的规定符合昔日严防金融风险的要求。目前,实行严格分业经营的做法在实践中已经开始被突破,出现了集团控股下分设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模式。比如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了基金公司,这需要法律上予以支持。新证券法在相关条款保持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同时,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和“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违规资金流入股市”的内容。

  在融资、融券问题上,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为未来融资、融券交易留下了接口。

  原证券法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不得炒作上市公司股票,新证券法作出了妥善修订,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这些修改,增加了证券市场参与主体,拓宽了合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渠道,为证券市场发展打开了资金边界。(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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