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1日起,北京市职工当年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从0.72%上调到0.81%。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存款利率也随之上调。
昨天(7月2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记者发现,与以前调整不同的是,这次要求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也上调了0.09个百分点,即当年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从0.72%上调到0.81%。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则由2.07%上调为2.34%。而今年5月加息时,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没调整。
昨天(7月21日)同时发布的《关于调整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21日起,调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其中,职工缴存的住房补贴将比照住房公积金的利率计息。单位住房基金和公共维修基金的存款利率,活期存款利率由0.72%上调为0.81%,定期存款(整存整取)三个月的,由2.07%上调为2.34%,半年期的由2.61%调整为2.88%,一年期的由3.06%调整为3.33%。(蔡雪婧/北京娱乐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