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获悉,10月1日起,南京市的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机构开始执行房贷新政,另有一些银行将从8日起陆续跟进。
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发文,要求银行提高第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40%,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1.1倍。南京市多家银行个人房贷负责人均表示,新政出台后申请贷第二套房的肯定要按新政执行。
对于购买第二套房贷款具体如何界定?人行南京分行有关人士介绍,人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以2004年12月31日为界,当时,开办个人信用业务的各金融机构将所有还未结清贷款余额的账户,全部纳入人行的征信系统中,已结清的贷款账户则不进入系统。
因此,2004年12月31日之前还清贷款者,征信系统中不记录其贷款信息,如果想再贷款买房,商业银行一般视其为贷首套房。此后还清贷款者,因为已有贷款记录,则视为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使用纯公积金贷款,在央行征信系统中是看不到贷款记录的,再贷商业贷款,肯定是按首套房执行。
房贷新政对购房者是否造成影响?据南京市房管局下属研究机构日前进行的网上在线调查显示,2869位参与调查的网友中63.1%认为会产生影响,为了积累更高的首付款,会推迟买房。26.3%的网友则表示不会改变买房计划。此外,44.4%的网友认为首付比例提高后房价不会大涨,而会缓涨;25.1%的网友称不会影响房价,另有27%的网友认为观望者会增多,房价将出现下跌。(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