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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委:建造师将取代施工项目经理
发布时间: 2007-12-04 15:08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记者3日天从市建委了解到,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北京正在进行建筑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向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制度过渡。从明年开始,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从而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003年,国务院下发文件,要求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自当年2月27日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项目经理资格,改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在5年的过渡期内,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与建造师同时使用,待2008年2月27日过渡期满后,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作废。

  明年以后,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者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担任。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管理者的一项必要条件,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这标志着在我国已实行了十多年的项目经理资质行政审批制度将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代替。

  以往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在资质方面缺乏硬性的要求,很多项目经理都是具有一定的建筑经验,在经过一个考试后就可以担当。“在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现有的具有项目经理资格人员中,既有正规院校的毕业生,又有低学历或无学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水平和文化程度总体偏低。”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要想当项目管理者,就必须获得建造师的资格证书,由于该资格将按照国际标准审核,因此今后项目管理者的执业门槛将提高。建造师资格证书要通过严格的考试,工程管理、工程经济、安全施工等各个方面都包括在内,该考试的通过率只有20%至30%。

  部分施工企业认为,2008年后,由于某些中小建筑施工企业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没有足够的资金留住辛苦培养的建造师,企业为了生存,必然会利用各种手段购买注册建造师证进行工程中标,从而导致建造师在社会上身价虚涨。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和企业应重视建造师的管理,建立建造师培训、使用、业绩考核等管理办法,彻底杜绝有证者不在岗或挂师不出征、能上岗没有证书的现象,努力规范职业秩序和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提升。(刘宇鑫/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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