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房地产 > 房产资讯
京亏损单位可少缴公积金 可少于5%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3 09:08 来源:北京晨报
    昨天(6月2日),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标准》。6月1日起,因200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到12%而造成亏损的单位,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按照原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缴存比例不能低于8%(含8%)。 

    《标准》还规定,由于经营亏损使得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并且该单位职工平均缴存基数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高于月平均工资的50%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不能低于5%(含5%);单位职工平均缴存基数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月平均工资50%的,缴存比例可以低于5%。 

    市公积金中心表示,自6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各分中心、管理部审批符合上述条件单位关于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对这些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超出标准规定情形的,应上报归集执法处,由管理中心统一审核批准。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京08年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0亿 (05-28 13:02)
  ·京救灾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缓还 (05-28 09:16)
  ·北京:公积金贷款07年发放76亿 (05-27 13:08)
  ·京376亿住房公积金闲置 拟放150亿 (05-27 09:09)
  ·京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成交量环比上涨 (05-23 13:14)
  作者相关: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频道精选
[期货] 实名制交易首日运行平稳 铜价构筑顶部
[保险]

保险获投银行间债市 保险赔款2亿元

[外汇] 人民币汇率再创新高 应防止超调
[基金] 中海基金辗转外嫁法国 基金顶风减仓
[房产] 穗土地使用税 京亏损单位可少缴公积金
[评论] 居民通胀感受为何远高于CPI涨幅
[银行] 央行:防信贷过快增长 招行收购永隆
[生活] 京公布粽子“红榜” 端午来财 "粽"动员
[港股] 首都机场闪配3.13亿股H股 移动TD终端
[国资] 央企累计捐款捐物逾32亿元
[产权] 津加速OTC市场建设 三院注资航天科技
[机构] 佣金同比减少44% 连续四月跑赢基金
  24小时新闻排行
网站建设的数据依据,市场推广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