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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厅拟用3年建3.6万套廉租房
作者:吴剑飞 发布时间:2008-07-05 10:15 来源:新华日报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江苏省建设厅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重点调研课题和为民办实事的重中之重,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全力解决城市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问题。 

    通过调查,省建设厅基本摸清了城市困难家庭住房状况。到2007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城市低保家庭共有17.29万户,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家庭5.97万户,近3年到江苏省新就业的各类学历人员约99.86万人,62%的新就业人员通过市场租房居住。 

    省建设厅提出,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廉租住房3.6万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以上,完成重点片区危旧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城市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到2010年,对申请实物配租的所有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申请购买和租住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都能买得到、租得到经济适用住房,新就业人员租房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对低保家庭,主要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危旧房改造、发放租赁补贴解决,到2008年底,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到2009年底,对申请实物配租的城市无房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到2010年底,对申请实物配租的所有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其中实物配租4万户,危旧房改造约2万户。 

    对低收入家庭,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危旧房改造和租赁补贴为辅,2008、2009、2010三年分别建设4万套、5万套、6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到2010年共解决29万多户,其中购买或租住经济适用住房15万多户、危旧房改造8万多户,发放租赁补贴6万多户。 

    对新就业人员,主要通过落实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政策,并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来解决。新就业人员住房补贴按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允许新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住房租金;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到2012年底,全省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00万平方米,以合理的租赁价格提供给30万新就业人员租住,实现新就业人员租得起住房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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