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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组合拳”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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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治家 |
发布时间:2008-02-14 10:05 |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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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珠海市委、市政府清理回收政府所有的公产房用作廉租房,用于解决部分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新年伊始又传来了好消息,今年珠海市政府计划进一步扩大廉租房发放范围,根据规划,珠海将用三年时间全面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逐步改善包括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其中2008年年底前要将廉租房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原来的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届时,逾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房。同时今年将动工建设4000余套经济适用房。
根据即将出台的《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方案》,珠海将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由各级政府提供廉租房供其实物配租;对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至保障线150%之间的低收入家庭,20%由各级政府提供廉租房,80%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对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50%-250%之间的低收入家庭,由各级政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供其购买。
据了解,目前珠海全市共有7897户家庭住房困难,其中位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内的最低收入家庭共有717户,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至保障线150%之间的共有3625户。
根据规划方案,主城区廉租房60%由市政府负责提供,40%由香洲区负责,其他各区自行解决。在尚未提供实物配租的情况下,由政府发放租赁补贴。
另外,今年各区还将投入资金6.7亿多元,动工建设4272套经济适用住房;2009年,各区还将开始建设廉租房944套,需投入1亿多元;2010年,新建房屋将全部交付使用。
对症下药打“组合拳”
针对珠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数这些基础性数字的“浮出水面”,珠海市政府已经定下了解决的时间表,“对症下药”,拿出“组合拳”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政策、资金、房源上予以保证。
措施一:
清理回收的公产房用作廉租房
去年以来,在市清理资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珠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清理、回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资产,并移交给市住房办管理。
目前,从59个单位中一共清理住房749套,面积5.8万平方米,在收回的749套住房中,除了将不宜做廉租房的74套移交市城资公司运营外,其余主要用作市政府廉租房,专门用于解决主城区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此外,市公产房管理中心管理着2139套市政府住房,也将逐步腾退主要用于廉租房。 措施二:
加快建设廉租房
令人关注的大镜山水库南侧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将加快进行,根据政府最新的思路,有意将其改为廉租房。
该项目原用地面积为5703.13平方米,后经批准扩大用地面积至9900平方米,计划建设约600套小户型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为4.5万平方米。
措施三:
建廉租房专项管理资金
为加快政府廉租房的建设,争取在2008年年底前,将珠海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到政府的廉租住房制度或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珠海将建立廉租房专项管理资金,以确保廉租房管理、维修等正常支出的需要,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封闭运作,全额用于廉租房管理、维修需要,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保证。
据悉,珠海已经建立起针对高、中、低和最低收入群体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其中:中、高收入群体主要通过在市场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低收入群体主要通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最低收入群体主要通过领取政府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和租住政府廉租房改善住房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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