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延期一个月执行
宋腾虎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讯,8月11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根据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郑公积金〔2021〕41号)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执行日期向后顺延一个月,执行时间由原定的2021年8月16日调整为2021年9月16日。此前,该中心出台通知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