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方网力(300367,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1月29日发布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东网债”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79)、《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东网债”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81)、《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东网债”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83)。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5东网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5东网债”回售登记期为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1月29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东网债”的回售申报数量为1,980,44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98,044,000元,剩余托管量为1,019,560张。
本次“15东网债”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已足额支付至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该回售资金通过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本次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7年12月11日。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