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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关注回收渠道优势和处理龙头 荐4股

分享到微信2017-01-09 09:35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东吴证券

  [摘要]

  事件:

  为进一步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从顶层设计角度对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在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领域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点评:

  一、明确考核目标,2025年回收与循环利用率达50%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

  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二、确立设计、原料、回收、信息公开四大责任考虑资源环境影响,开展生态设计:进行轻量化、单一化、模块化、无(低)害化、易维护设计,以及延长寿命、绿色包装、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等设计。

  使用再生原料,前端资源绿色化:鼓励生产企业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实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对上游原料企业的引导,研发推广再生原料检测和利用技术。

  规范回收利用,建立回收渠道: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直接处置或由专业企业处置利用。责任也可通过依法缴纳相关基金、对专业企业补贴的方式实现。

  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体系透明:将产品质量、安全、耐用性、能效、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内容作为强制公开信息,面向公众公开;将涉及零部件产品结构、拆解、废弃物回收、原材料组成等内容作为定向公开信息,面向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利用主体公开。

  三、回收渠道建立是落实关键我们认为,强化回收处理渠道、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是保证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核心。政策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领域均明确回收方式,明确了废弃物回收责任主体,同时注重科学准入标准、发挥基金激励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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