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全体中央企业:
近年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国有经济发展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上市公司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国有控股股东的支持和自身行为的规范。央企控股股东在这一过程中应该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为此,我们特向全体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出以下倡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资本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资本市场对国有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握好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和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断增强规范控股股东自身行为并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尊重小股东的平等权利,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绝不利用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把上市公司章程作为股东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
四、学习和实践“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创建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使诚信经营理念落实到股东行为的全过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
五、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和协助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六、进一步利用市场创新手段,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和产业集中,不断做强做优;支持和鼓励所控股上市公司发展,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七、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速国有集团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和经营机制转换,解决因剥离上市造成的存续企业历史包袱过重的问题,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让我们齐心协力,进一步促进国有经济和资本市场又好又快发展,坚决规范自身行为并积极支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新发展,做优做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石油等12家央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