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昨日独家了解到,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预计今年财政部征收的红利总量将超过500亿元,其中大部分支出将用以补充社保。
暂未研究金融类公司收取事宜
《办法》要求,央企应交红利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
根据主管部门的知情人士的测算,按照这一比例,财政部征收的红利总量将超过500亿元,并有可能达到800亿元。
这个数据是在央企利润总量的基础上得出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8日曾公开表示,中央企业利润增长势头强劲,预计2007年利润总额将接近1万亿元。如果把所有企业都按照5%的征收比例计算,红利总量为500亿元。
该人士指出,从中央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来看,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一直是纳税大户。这类企业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它们的利润份额起码超过60%。按照10%的比例计算,仅这类企业就可以贡献红利600亿元。
而有关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他说,这类企业虽然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行业,但是历史负担普遍过重,目前还没有足够的盈利能力。他透露,这也是政府暂时不对其予以征收的原因。
那么对于2007年利润中其余40%的份额,按照5%的比例计算,将可以征收红利200亿元。因此红利总量将达到800亿元。他还指出,烟草行业不属于国资委的监管范畴。也就是说,在李荣融提出的1万亿元利润中,还不包括烟草行业。而烟草行业也是高利润行业。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烟草行业实现利润2900亿元以上,继续保持20%的平稳发展态势。
有关银行、保险等金融资产,他指出,目前还没有研究对这类公司的红利征收办法。
财政部主导国资经营预算
有关红利的收取方式,《办法》要求,企业向国资委和财政部同时申报;国资委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财政部复核;财政部按照复核结果向财政部驻申报企业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下发收取通知,国资委按照财政部复核结果向申报企业下达收益上交通知;企业依据财政专员办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国资委下达的收益上交通知办理交库手续。
而在9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这一执行环节的描述则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收取、组织上交。”对此,该人士指出,《办法》实际已经把财政部明确为主导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