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国资 > 中央企业
今后两年进行央企负责人中长期激励试点
作者:王婷 发布时间:2008-01-24 08:41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07年-2009年为央企负责人第二业绩考核任期。对于这一期间的薪酬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相关意见指出,要逐步构建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与经济效益、业绩考核密切联系、适度增长,并与职工收入分配关系协调、差距合理的分配格局。此外,第二业绩考核任期将进行央企负责人中长期激励试点,相应办法另行制定。

  在第二任期,企业负责人基薪按已批复的2006年度基薪标准执行,任期内不再调整。基薪不作为绩效薪金的计算基数。完善绩效薪金计算基数的计算办法,保持薪酬水平适度增长。

  绩效薪金计算基数仍每年进行核定,核定办法在原基薪计算办法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增加效益指标并加大效益指标权重,各项经济规模指标和企业平均工资均采用当年数据。绩效薪金倍数则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国资委要求,各央企要建立和完善企业负责人岗位评估和业绩评价体系,根据其岗位职责和贡献确定薪酬水平,合理拉开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之间,以及其他负责人相互之间的薪酬差距。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在子企业兼职取酬;其他负责人经国资委批准在子企业兼职取酬的,其年度薪酬水平不能超过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由国资委根据工作实际对其职务进行相应调整,只保留一个职务。在境外子企业兼职取酬的,给予境外补贴,补贴标准由国资委确定。央企负责人岗位发生变化,本人应在任职后一个月内将工资关系转到新任职企业,其薪酬按新任职务标准支付,不得继续在原企业领取薪酬。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作者相关: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频道精选
[期货] 商品遭受沉重一击 黄金牛市催生金民
[保险] 交强险改革 银行混业经营“破冰”
[外汇] 本月美联储再次减息50基点的概率高
[基金] 股市大跌 基金申购赎回绷紧市场风险弦
[房产] 买房还是卖房? 严防土地成腐败温床
[评论] 降息可能挫伤美国经济 紧缩逼近临界点 
[银行] 银保合作破冰 两因素致银行股估值偏高
[生活] 京固话月租逐步取消 物价上涨改变生活
[港股] 再遭重挫恒指跌逾2000点 跌势仍未结束
[国资] 开拓百亿国企生命线 国企本是同根生?
[产权] IBM软件并购式生存  中钢收购或被否
[机构] 47家净利润高达800亿 经纪业务品牌战
  24小时新闻排行
网站建设的数据依据,市场推广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