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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改革深水区 三大主体需并行
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作者:王婷 周明 发布时间:2008-05-19 08:49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明 摄

  不可否认,经过多年国资改革,我国国有经济已开始步入良性轨道,然而“拔出萝卜带出泥”,根植于国有经济背后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伴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凸现。

  国有资产的改革,不止是出台国资法所能解决的,也不是仅靠政府就能完成,更不是企业能一力承担的,应该说,国资监管制度的改革是首要需解决的问题,政府、出资人、企业“三大主体”的改革应并行——这是从“2008城市国资论坛”上获得的信息。

  国资改革面临挑战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邵秉仁表示,原来设定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现在看来还远远没有达到,垄断行业的改革目标还没有完成,企业也还没能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与会专家认为,国有企业前几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应该从两方面来看,其一是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效益正在提升;其二,也应该看到企业效益的增长一定程度上来自于制度方面的“红利”。

  邵秉仁提出,国企经济效益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和过高的投资率。国家投资拉动了企业收益增长,特别对基础产业有巨大的提升作用。

  其次,国企效益提高还得益于政府出资建立了一套社会保障制度,大量安置了下岗分流人员,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等。这些措施使企业的负担大大减轻。

  第三,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也帮助企业募集资金,充实了资本金,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应该注意的是,国企利润相当程度上是依靠垄断,特别是行政性垄断,一些收入效益比较好的行业,如电力、通信等几乎全是依靠行政性垄断才获得的企业盈利。“而垄断企业的利润还长期被企业所占有,并没有回归给国家和全民。”他说,“这些实际上有深层次的体制上的问题”。

  国资委监事会主席吴天林指出,当前国企原有的低成本、高增长的好日子即将过去,企业将面临更多挑战。

  三大主体改革并行

  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表示,国资改革已驶入深水区,下一步改革应从政府、企业和出资人三方面入手。

  他表示,首先要改政府,即改变政府职能,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但事实上,因为企业经济活动,以及政府官员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对收入分配,经营者薪酬等方面,政府管企业有天然倾向。“如何切断?需要考量”,他如是表示。

  其次,要改出资人,即,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黄挺指出,在建立国资委之初,就给国资委设定了既当婆婆,又当老板的职责。现阶段,国资委以契约形式开展资产授权经营,但又脱不开企业主管部门的关系。国资委目前也处在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他应有的职能不能全部落实;有的政府还把大量的社会管理职责交给国资委。邵秉仁提出,要充分发挥出资人的职责,特别是在资产运作管理体制上面。国资监管机构应管资产,而不是管企业,不能过多管企业的经营。

  对于出资人职能,已经一审并有望尽快出台的国资法或许将做出明确的界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提出,国资营运体系应由国家统一所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出资分别受益,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能的机构分级营运国有资本,被出资企业自主经营,各涉事主体依法规范运行。他强调,履行出资人职能的机构行使财产权利仅限于其直接投资的企业,“出资人的职能是建立在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特定的财产关系基础之上的,没有这种直接提供资本的关系,就不是出资人,因而也就不存在履行出资人职能的问题”。

  其三,要改企业,即要求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范运作。熊志军提出,“国资委现在在推动建立董事会制度,一旦这一制度在企业能够真正建立起来,国资委将会把更多的经营权利下放到企业中去,这是国资委未来的一个方向。”

  熊志军还指出,改革还需要解放思想;塑造改革的动力机制,即让全国人民共享国企改革发展成果,资产收益和经营效益,两块收益,通过社保基金账户,在一定程度上量化到每个人。

  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邵秉仁说,国资改革就是要通过改变企业的产权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来形成国有资产的主导作用,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独揽独包所有的事情。

  针对产权改革,黄挺指出,产权制度改革,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是“一卖了之”。“‘卖’只是一种形式,联合、兼并、调整、重组、产权转让、股份制等,都可以采用”,他说,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区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分类推进,除少数特殊行业的国有企业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实行国有相对控股或参股,实现产权多元化。“当前,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不是卖企业,而是推动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要大力推动和鼓励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等相互投资、发展混合经济组织”,黄挺如是表示。

  黄挺还表示,要逐步完善产权市场,规范产权转让行为,以广东为例,要整合现有产权交易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推动企业参与产权交易活动,扩大企业资本运营;进行产权改革,还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把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关等。

  5月18日—19日,“2008中国城市国资论坛”在广州举行,来自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研究中心、各大中心城市的地方国资委、各大企业和金融机构的300余名代表参加。逐步完善产权市场,规范产权转让行为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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