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驻外企业管理决策人员在重大项目投资、海外并购、与国外公司合作等方面,由于没有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也没有相应的措施保障,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驻外企业违反规定,擅自决定从事期货、期权、外汇等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
三、有的驻外企业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越权进行对外担保或设定抵押,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四、有的驻外企业负责人以私人名义在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置不动产或进行其它经营活动等等,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五、驻外企业管理人员通过贪污、受贿等方式,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或挪用公款从事违法活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六、部分驻外公司对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研究不够,也不注重依法经营和规范经营,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触犯了所在国的法律,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由于驻外公司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对所在国政治、经济方面的突发事件缺少应急能力或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