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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岚:坚持养老保险精算平衡原则

作者:林婷婷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时间:2018-07-07 18:48

 

  劳动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养老保险研究室主任李红岚发表演讲 本报记者 车亮/摄

  中证网讯 (实习记者 林婷婷)劳动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3日养老保险研究室主任李红岚在《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8-2022》发布式暨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研讨会上表示,要坚持养老保险的精算平衡的原则,但前提条件是财政应该做到应收尽收。

  对于精算平衡原则内涵到底是什么,李红岚认为这个平衡的内涵应该是通过精算技术,使养老保险、资产和债务达到一个平衡,然后才能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的可持续的发展,这是一个平衡的基本的内涵。。

  李红岚认为,影响基金收支的因素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基金的收缴,另一个是基金的支付。现在我国养老金的基本现状,从公开的数据来说,2016年企业养老金总收入是2.87万亿元,支出是2.59万亿元,当期结余还有2828亿元,累计介于3.7万亿元,可支付17.2个月。我国养老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支出增速快于收入增速,另一方面是地域间资金不足矛盾逐渐显现。

  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精算平衡,李红岚表示,从理论来讲,参数如果要设计合理,基金是完全可以实现自身平衡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一些不平衡,原因是社保基金的精算平衡和商业保险的精算平衡概念是不同的。

  因此,李红岚提出四条对策建议。第一,要坚持养老保险的精算平衡的原则,前提条件是财政应该做到应收尽收。第二,要学习国外的先进的做法,建立筹资自动调节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机制,完善个人养老金的激发办法。第三,建议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化解地域基金收支不平衡的矛盾。第四个建议是通过政策的引导,鼓励参保人员延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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