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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发布:指数保持平稳 居民获得感强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8-06-30 12:49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中国经济实验研究院城市生活质量研究中心6月30日在“第十二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高峰论坛(2018)”上发布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调查结果显示,生活质量指数基本保持平稳,居民获得感强。但地区和城市间的生活质量仍存在较大差距。建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

  本次调查针对35个城市生活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得出城市生活质量的主观满意度指数和客观社会经济数据指数。主观满意度指数包括4个分指数,即消费者信心、教育质量、健康水平、医疗服务。

  其中,消费者信心指数加权平均值为115.48,35个城市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全部超过100。主观满意度指数排在前10位的城市是上海、济南、沈阳、长沙、南昌、贵阳、南宁、合肥、青岛、广州。

  居民教育质量满意度指数加权平均值为69.37,介于一般和满意之间。排在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济南、乌鲁木齐、兰州、天津、南宁、呼和浩特、厦门、贵阳、太原、昆明;居民健康满意度指数加权平均值为64.48,介于好和很好之间。排在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青岛、昆明、合肥、贵阳、深圳、太原、哈尔滨、北京、西安、济南。居民医疗服务满意度指数加权平均值为65.31,介于一般和满意之间。排在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北京、南宁、宁波、济南、厦门、郑州、成都、青岛、沈阳、呼和浩特。

  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指数即社会经济数据指数,是根据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35个城市的社会经济数据计算得出的,包括5个分指数,即生活水平指数、生活成本指数、人力资本指数、社会保障指数、生活感受指数。

  生活质量客观指数显示,2018年,35个城市生活质量客观指数平均值为54.85,略低于2017年的54.98,近三年总体保持稳定。得分50分以上的城市有31个,东部城市生活质量整体上依然高于中西部城市,但同时部分城市存在主客观指数的反差。与2017年相比,生活水平继续上升,但生活成本也在提高,人力资本、社会保障、生活感受客观分指数基本持平。客观总指数排名前10位的城市是:北京、杭州、南京、深圳、昆明、广州、西安、武汉、上海、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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