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业务逻辑必须有适当的意识转换。过往投行业务人员在IPO过程中,在形式审核、实质审核方面,根据保荐职责规范,注重审慎、合规,形象说就是“YES OR NO”。而直接投资业务,企业客户内部孕育的商机或成长空间,往往自身不能完全意识清楚,这就需要券商直投业务人员,依据行业视野广阔、关联思维明显等优势,去发现寻找和提醒促成,形象说就是“HOW”。另一个相关问题是,在直投业务人员的物色选配上,除一般意义的考量以外,应该有意识注意以下特征———有与企业家对话沟通的综合背景、有对一间企业至少从战略规划高度予以认识和帮助管理的的专业积累、有可能出任锁定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角色的经营素质。这些特征的要求,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投资的企业的深入有效的把握和支持,显得尤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