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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人制度亟待改革
发布时间: 2007-12-06 10:23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新《劳动法》实施日益临近。由于新《劳动法》实施后,不少证券公司和经纪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将面临法律障碍,因此证券公司都在等待

    新《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的最终制订。据了解,目前一些券商已经在根据某些政策风向对公司的经纪人制度着手进行改革。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国内很多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签订的都是《居间业务协议书》,相当于是一种代理关系,只有少部分经纪人和证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证券公司的正式员工。但在新的《劳动法》出台后,经纪人和证券公司的这种代理关系将不再合法。新《劳动法》正式实施后,证券公司仍有一年的缓冲期去处理和经纪人之间的合作关系,监管层如何规定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的劳务关系和管理方式,就成了证券公司明年整顿治理经纪人的重要依据,因此,券商都在焦急等待《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的最终出台。

  据了解,由于之前监管层曾在一些场合提出过对经纪人应该如何管理的一些想法,有不少券商为避免在短期内对经纪人制度进行大调整的压力,在进入11月后就已经根据一些政策风向,对旗下经纪人进行整顿,为将来经纪人转为正式员工做准备。

  对于明年将出台的《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券商对它的期望并不一致。某家大型创新类券商表示,该公司和经纪人签订的一直就是劳动合同,并且对经纪人的福利也有比较好的保障,因此经纪人转正对公司的成本压力并不是很大。因此公司更多的,是期望新的《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对经纪人的管理规定有一些具体的考核依据,让公司在管理经纪人方面有法可依。

  而有一些证券公司则提出,目前中国证券市场还有更大的发展潜力,未来还有很多新的投资者加入到这个市场中来,这就需要有更多的经纪人。但是如果要证券公司承担所有经纪人的费用,则证券公司很难负担。据此,这些证券公司表示,为了行业的长远发展,期望监管层能够考虑仿照保险法,给证券行业的代理关系一个合法地位。

  还有一些券商则认为,代理关系和经纪人转正没有什么冲突。可以成立一个代理公司作为法人和证券公司保持代理关系,解决开发客户资源的问题。(韦小敏/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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