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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证券投资六大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 2007-12-1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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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专家提醒投资者防范证券投资六大法律风险
上周五,国信证券与深交所共同举办的投资者教育月第三场“明明白白投资,法律专家面对面”论坛在深圳中心书城举行,深交所法律部经理邱永红对现场近千名投资者详尽讲解证券投资中非实名开户,账号、密码保管不善和购买软件炒股等六大法律风险,并对风险防范作出了解答。
身份证、账户信息妥善保管
邱永红指出,首先要注意非实名开户的法律风险。《证券登记规则》规定,证券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拥有。借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开户,对于借用人来说,发生纠纷的时候要证明证券属于自己,可能需通过法律途径来证明,比较麻烦。同时,出借人因个人债务涉及诉讼、因涉嫌刑事犯罪时,司法机关可能会冻结、拍卖或变卖登记在出借人证券账户下、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证券。
对于出借人而言,根据法律规定,每一个投资者只能开一个证券账户,不允许重复开户,所以自己要炒股得先让借用人归还其证券账户或者注销账户,手续繁琐;其次,如有人借用其身份证开户干了违法违规的事,法律责任则由名义持有人(出借人)承担。因此,一定不要把身份证借给他人。
第二是投资者账户密码使用保管不善的法律风险。近年来已持续出现投资者因账户保管不当导致资金被盗取、账户被盗卖而招致经济损失的例子。就此,投资者一定要注意修改初始密码、密码不能设置为弱密码,如生日、电话号码和简单的数字排列123456等;不要轻易将账户信息透露给他人;在公开场所操作避免他人偷窥;网上交易所用电脑需安装杀毒软件以防感染木马病毒,导致账户信息被盗。
荐股软件、炒股博客不可信
第三是购买“荐股软件”炒股的法律风险。任何包赚不赔的炒股软件,都是一种欺骗的把戏。事实上,现行法律规定,炒股软件任何包赚不赔的承诺是违法的。很多投资者运用炒股软件炒股后不仅没有赚到钱,而且亏损很多。投资者利用炒股软件投资所遭受的损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四是轻信“炒股博客”炒股的法律风险。相关法规规定: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如果没有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炒股博客基本上都未取得合法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或个别人取得资格,但未在合法的机构从事投资咨询业务。投资者听取其建议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因此,炒股博客看一看可以,但不要把它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权证参与要谨慎
第五是权证投资中的法律风险。邱永红表示,投资者切勿相信权证暴富的神话,其中大部分都未被证实。权证波幅较大,且涉及知识很多,是很复杂的产品。目前市场上已发生多起不该行权但行权、该行权却未行权导致巨大损失的例子。因此,刚入市的投资者一定要正确评估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如资金有限,千万不要去炒权证;如参与权证交易要密切关注权证发行公告及行权提示性公告中的内容。
第六是购买“原始股”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目前,非法兜售原始股非常猖獗,不少投资者中招受损。《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明确规定,投资者从个人和非法机构手里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均属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不受法律法规的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广大投资者要增强风险意识,谨防上当受骗。(游芸芸/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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