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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基金齐发力 私募市场迎来正规军
作者:李剑锋 发布时间:2008-01-29 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在昨日公布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里,自然人明确可以成为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继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之后,券商也有望正式介入一对一的民间资金理财市场,私募市场将逐渐迎来正规军的大量加盟。

  所谓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客户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资产可以是现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这种理财模式本质上与目前民间流行的接收帐号、投资管理的私募活动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去年末,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及《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试点工作即将正式展开,从而拉开了基金介入私募业务的序幕。在业务类型上,试点阶段先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5000万以上“一对一”的单一客户理财业务。尽管有关规定并没有把自然人排除在外,但业内普遍认为,由于5000万的门槛相对较高,这一私募业务的目标客户应主要以公司法人为主。

  而根据此次券商资管业务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净值的最低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在该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本公司客户委托资产净值最低标准。一些券商资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在此前内部征询意见的一份初稿里,最低标准被定为800万元,本次正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没有对最低标准作出明确界定,但从业内的反馈来看,未来最低标准应该不会高于800万元,甚至可能大大低于这一标准。

  “个人定向理财业务的需求很强,很多自然人客户都向我们征询过相关内容,但由于相关法规没有明确,所以我们公司一直没有开展这项业务”,沪上一家创新券商的资管部负责人称。他表示,随着未来规定的明确,券商除了已有的机构定向理财业务之外,有望在个人大户私募业务方面迎来大发展。而有关专家指出,与目前流行的民间私募理财行为相比,券商和基金作为正规军,在风险控制、投研实力和管理水平上无疑有着较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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