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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实行备案制
作者:申屠青南 发布时间:2008-06-13 09:43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财政部企业司、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昨日表示,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分为日常报备和年度报备两种。

  上述负责人就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管理问题表示,依法取得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从事涉及各类已发行或者拟发行证券的企业的各类资产评估业务,以及涉及证券及期货经营机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证券评估资格,应当符合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每年不少于500万元等7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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