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凤琳 黄宪奇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日前在一份书面发言中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动产的价值不断增加,动产成为现代信用交易中日益重要的担保资源。
这份在“物权法与中国动产融资国际研讨会”上提交的发言表示,在发达国家或地区,企业动产如存货、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等被广泛接受为融资担保物。而在新兴市场国家,却存在明显的信贷不匹配现象:银行所接受的担保物73%是土地和建筑等不动产,而广大中小企业却普遍欠缺不动产担保资源。限制动产,特别是存货和应收账款作为担保物,导致动产在广大新兴市场国家成为“死亡资产”。我国原来的动产担保物权制度中,担保物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动产担保价值发挥,不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不利于信贷人权利保护和银行贷款风险防范。据统计,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量大约有5.5万亿元,占企业总资产30%左右;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价值的60%以上是应收账款,打通应收账款融资渠道更为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