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日),位于景山东街的一家家政公司推出家政服务员员工制管理模式,新的管理方式,将带来雇主、保姆、公司三方关系的彻底转变。
雇主抱怨
价格高出中介一成
由于采取员工制管理,公司不再收取中介费,那么他们的利润从何而来?该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将对员工收取管理费作为收入来源。现在他们制定的管理费标准是员工工资的20%,而这些费用将通过产品价格的提高转嫁到雇主身上。因此,这家公司的保姆价格大约要高出其他中介公司一成左右。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面对的是经济条件较好的中高端市场,相信这样的家庭愿意多花一些钱享受高水平的服务。”
家政公司
我们推销的是产品不是人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场上的绝大多数家政公司都是采用中介式的服务模式,公司向雇主推荐保姆,并向双方收取几十至几百元的中介费作为赢利。雇主和保姆之间一旦达成意向,签订合同,家政公司的工作也即之结束。此后雇主和保姆之间的工资结算、矛盾纠纷等等都与家政公司无关。
“我们采取的员工制管理与传统的中介式服务完全不同。我们向雇主推销的是我们公司的产品,而不是保姆这个人。”这家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采取员工制管理之后,公司聘请家政服务员,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对他们进行培训。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将作为公司的产品向客户推销。这些产品也将根据家政服务员工作水平分为几个等级,明码标价,由雇主选择。雇主选中满意的产品后,由公司与之签订服务合同,售后服务由公司负责,雇主和保姆有任何纠纷都可以通过公司解决。这样一来,雇主用人心里有底,保姆也有了贴心的娘家人。
员工待遇
签合同、上保险、有基本工资
除此之外,与其他中介式家政公司不同的是,这家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他们办理医疗、工伤保险,员工待岗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并按国家规定给予员工休假待遇。记者了解到,这也是一家公司成为“企业”而不是“中介”的几个基本要素。
劳动法专家
员工制应纳入“劳动者”范畴
此前,家政服务员一向被认定为非正规就业。《劳动法》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家庭保姆排除在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之外。因此,很多人认为,家政服务员不受《劳动法》和最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此,劳动法专家刘兰认为,确实有相关法律将保姆排除在劳动者范围之外,但是那是指以家庭名义雇佣的“家庭保姆”。如果保姆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到雇主家服务,就不算是家庭雇佣,他们应该以劳动者的身份被纳入《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签订合同、社会保险、法定休假等待遇都应该完全按照法律程序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