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获悉,关于塑料购物袋的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包括三项:《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以及《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环境化学专家董金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标准详细规定了塑料购物袋的定义和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其中,塑料购物袋被定义为以树脂为主要原料制得的,在销售、服务等场所用于盛装及携提商品的袋制品,不包括食品袋以及连卷袋等包装用袋类制品。
据董金狮介绍,根据标准要求,塑料购物袋应为本色,其他颜色应由供需双方商定。根据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大于等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的标识需要明确袋的名称、标准号、规格、标志等,如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在袋上明示“食品用”字样等。塑料购物袋还要明确标识生产厂家的厂名、生产日期以及检验合格证等信息,要求塑料袋的存放保质期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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