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评论 > 谈股论金
资产注入澄清应拒绝隐瞒虚构
发布时间: 2007-02-15 10:58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本报记者 徐建军  

  不少市场人士认为,今年股市资产注入与整体上市是投资主线。同样,上市公司对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传闻的澄清似乎也成了澄清公告的主线。粗粗统计,今年以来短短40余天,此类题材的澄清公告已经超过20则,甚至还出现过一日有七家公司澄清没有整体上市的“壮观场面”。

  在这些公告中,有些公司说得非常详细,对公司传闻的背景做了介绍,而有的公司则寥寥数语,例如“未有整体上市的计划和安排”等。不同公司澄清的效果有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对时间做出很强限定的澄清公告反而更容易引起投资者更多的遐想,如“2007年内没有整体上市计划”等,有的公司甚至把这一期限缩短到“三个月”,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结果“澄清”后股价仍一路飞飙。

  澄而不清,越澄越涨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得到确切消息的内幕人士做多的脚步并不会因为澄清而止步,澄清公告很多时候还扮演了为洗盘服务的角色。除此之外,很重要的因素在于,在与上市公司不负责任的公告的数次博弈之后,很多投资者已经对类似公告失去了信任。

  最近一个相关例子,就是某上市公司对几个月前的一则借壳上市报道进行了澄清,但不幸的是澄清完刚过十天,公司又证实了相关报道,而且在这段时间的交易日中,股价上涨幅度远超同期大盘。

  与澄而不清相对应的是,内幕交易活跃,股价的异常波动成了相关“利好”公司公告之前一道风景线,公告前半天或者前几天股价莫名其妙地上涨,已经成为资产注入或整体上市公司的共同点。

  隐瞒事实固然是欺骗投资者,而在目前资产注入与整体上市颇为火爆的形势下,那些没有大股东注入资产却利用公告“制造”这一概念的公司更是可恶。近日,某央企与某省政府签订协议时表示,将适时将内部的优质资产注入在该省的某上市控股子公司。当日,公司股票开盘后封死涨停板,市场给予非常热烈的反应。据接近公司的相关人士透露,大股东的资产注入根本还是没谱的事情,集团是在上市公司强烈要求下才将有关词句加入协议之中。这件事可谓“时势造英雄”的又一典型案例。

  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并实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制定详细的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明确应披露信息,确定披露标准;明确未公开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流程等。特别是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上市公司应披露信息,持续关注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这意味着今后上市公司不能再对应披露事项给出“不了解情况”等含糊其辞的答复。上市公司也应该在类似整体上市这一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上进行质量更高的披露,不隐瞒,不虚构。(中证网)
 
 
发表评论【如无法阅读PDF文件,请下载阅读器
 相关文章:
  ·QDII投资渠道亟须更多元 (02-15 09:38)
  ·监管创新敲响期货业春天钟声 (02-14 09:59)
  ·投资创投 又一财富增值之旅 (02-13 09:19)
  ·成品油价格战会打响吗 (02-13 09:14)
  ·内生因素主导人民币加快升值 (02-13 09:08)
  ·石化产品价格趋降 (02-12 11:02)
  ·整体上市方兴未艾 (02-09 09:51)
  ·《信息披露办法》使信息弱势群体得到有效保护 (02-08 09:37)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24小时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