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首页 > 期货市场 > 特别聚焦
银行或有权要求期货公司提高保证金
发布时间: 2007-11-15 08:59 字体: 放大 缩小 还原
   商业银行参与股指期货相关管理办法有望年内公布 
 
  □本报记者 俞靓 北京报道 
  
  据消息人士昨日透露,《商业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期货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有望年底前公布。

  来自商业银行的消息人士说,银监会、证监会及一些商业银行负责人本周一再次讨论修改上述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新增规定:如果商业银行认为期货公司风险较大,商业银行有权要求期货公司提高保证金。不过,判断期货操作风险的标准暂时没有明确,目前没有考虑让中介公司或第三方评价风险。在此次修改中,银监会特别重视作为特别结算会员的商业银行在金融期货业务中的风险控制问题。

  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共批准22家会员,其中2家全面结算会员、14家交易结算会员、6家交易会员。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特别结算会员的商业银行名单尚未亮相。上述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意味着中金所首批特别结算会员名单在不久的将来有望公布。

  目前,有多家银行正在积极申请首批特别结算会员资格。上述消息人士称,民生银行、交通银行获得牌照的可能性较大。(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期货公司信用评价体系将建立 (11-09 08:39)
  ·期货公司信用评价体系将建立 (11-09 07:49)
  ·外商下月起可投资期货公司 (11-08 09:27)
  ·第三期期货公司高管人员资质测试合格名单出炉 (11-01 09:49)
  ·全国性期货公司雏形初现 (10-11 10:37)
  ·期货公司离上市有多远 (09-25 11:13)
  ·期货公司将被分为五大类 (09-04 13:27)
  ·期货公司将被分为五大类 (09-04 09:17)
 
  公司资料检索
  新闻检索
  频道精选
[期货]

农产品上涨助农民增收 原油能否现拐点

[保险] 养老金体系亟待改革 休假调整催生商机
[外汇] 日央行维持利率不变 美元触发全球震荡
[基金] "买入管控"有所放松 今日基金交易提示
[房产]

外资炒二手房全面受限 商业地产四特征

[评论] 基金投资长线是金 谨防财产性“支出”
[银行]

银监会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合作经营

[生活] 议价气13日起调价 提前还贷算笔细账 
[港股] 地产股引领港股小幅反弹 应对调整市
[国资]

央企上市需细致准备 央企董秘是高管?

[产权] 国内金矿海外收购 IBM50亿拿下Cognos
[机构]

合资券商新规将出台 中信零星买卖南玻

  24小时新闻排行
网站建设的数据依据,市场推广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