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监管层发文规制“两融套现”风险 要求各券商充分研究并针对性实施排查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中国证券报记者8月30日从券商处获悉,日前监管部门下发《规制“两融套现”风险 促进业务回归本源》,指出近期部分投资者利用融资融券交易套现,实施绕标、融资等行为,刻意规避监管要求,扰乱交易机制,违背业务本源。文件要求证券公司作为融资融券业务的组织者,要切实承担主动管理职责,强化风险监测监控,引导投资者理性合规交易,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文件指出,“两融套现”是指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套取资金,以实现购买非标的证券(即“绕标”)或融资转出信用账户(即“融资”)等非正常交易目的。诱导或指导投资者利用特定交易手法实施“两融套现”,或为该行为专项提供融资授信、系统操作便利等,均属于违反“不得为客户进行不正当交易活动提供便利”原则性要求的行为。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正确看待 “两融套现”的问题和风险,回归两融业务本源,严守规范展业底线。

  文件要求,各证券公司应当强化信用账户交易行为监测,提升异常交易识别能力,充分研究“两融套现”手法并针对性实施排查。一方面,通过完善授信限额、持仓结构、动态保证金和展期评估管理等,逐步规制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另一方面,对“高股价操纵风险”可疑账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客户身份和交易动机,涉嫌账户出借、违规融资的应当予以清理;如涉及分支机构员工为相关行为提供便利的,应当严肃追责并报告。

  文件要求,为防止场内股票质押风险向两融业务转移,防范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两融套现”变相融资、变相减持,各证券公司应当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担保品变现难度和集中度,审慎确定授信、可冲抵保证金折算率等风控指标,采取必要的前端控制手段,限制变相质押融资行为,维护两融业务正常秩序。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