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8股对价 □本报记者 陈劲 深圳报道 S三星(000068)日前公告表示,公司股改方案已经由2007年11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S三星的股改对价执行安排为,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及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形式作为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其具体方案是,公司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资本公积金和总股本为基础,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6028股;向公司部分非流通股东三星康宁投资有限公司、三星康宁(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两家非流通股东每10股转增0.2561股。
本次定向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从785,970,516股增加至896,671,468股,增加14%;原非流通股股东持股由560,970,517股增加至568,107,766股,增加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225,000,000股增加至328,563,703股,每10股变为14.60股。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同时获得流通权。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表示,赛格三星此次股改对价为公司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放弃转增股份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实际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了4.6028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8股的对价股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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