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7年年度报告,九发股份及其前董事长蒋绍庆今日被上证所公开谴责。同时,上证所认定蒋绍庆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上述惩戒将抄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上证所表示,九发股份未能及时披露年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九发股份前董事长蒋绍庆未能勤勉尽责,在审议公司2007年年报的董事会会议中,对多数董事提出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要问题未能做出明确解释,致使董事会未能审议通过该年报。因此,蒋绍庆对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7年年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