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
外资并购问题,一直以来存在不少争论,而近期《反垄断法》草案新规要求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一事则再次让外资并购成为媒体的焦点。对于国家安全审查一事,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不少外资机构代表都表示,国家立法将有助于规范外资机构在中国开展并购业务,是好事情。但他们同时也对未来中国究竟如何定义国家安全审查表示担忧,担心失去在中国的投资机会。
就最新对外资并购进行立法的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他认为,中国对外资并购立法,要求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对于打定主意希望钻空子、与中国政府捉迷藏的外资机构以及他们的中国国内交易对手和高管,这种转变肯定会影响他们的算盘;但对于准备严格遵守中国法律的外资机构而言,这对他们没有多大影响。
梅新育表示,不能认为这次立法就是中国政府对外资以并购形式进入中国的态度在发生转变,而只能说这方面的工作越来越趋于完善,因为中国政府对外资并购总体的指导思想是一贯的。但由于此前制度不够完备,致使总体指导思想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在外资并购实践中暴露出来很多问题,当然不是因为中国不够开放的问题,而是相反。所以,需要通过立法等形式,一方面明确指导思想中原来比较模糊的部分,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制度来保证良好的总体指导思想在执行中不至于变形走样。
不过,资本的本性就是追逐利润,在经济利益面前,外资会因为法律的约束而妥协吗?梅新育认为,外资肯定会努力寻求规避手段,实际上已经发生过不少这样的事情了,只不过在新形势下可能手段会有所变化。
此外,大部分人士还是相信外资并购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因为对于内地企业而言,并购可以给企业带来大量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外资则在并购中获得了分享中国庞大市场的机会。但梅新育认为,真正的双赢应该是双方企业股东、社会的双赢,其中社会受益包括就业、企业发展等等;而不是一方受益,另一方只有高管个人受益。事实上,国资贱卖的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舆论的焦点,原因也正在于此。(刘昆明/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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